爱玛科技IPO再刹车:上会审核被取消,“带病上市”遭质疑
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鉴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87次和第188次发审委会议对上述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至此,爱玛科技IPO上会审核一事再次被搁置。上市之路阻碍重重,二次闯关IPO坎坷不断,让人不禁想问,身为电动自行车霸主之一的爱玛究竟是怎么了?
电动自行车霸主艰难上市路
公开资料显示,爱玛科技成立于1999年9月,前身是天津泰美车业有限公司,创始人为张剑,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2004年,爱玛科技正式进入电动车行业,是国内较早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之一。2015年正式更名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爱玛,产销量不断增长,在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据ZDC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年销售量约为2600万辆。其中,雅迪电动车和爱玛电动车销量均超400万辆,联手贡献了约36%的销售份额。此外,台铃、小刀、新日、绿源市场份额超5%。
此外,根据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量3277.6万辆,其中爱玛电动自行车的产量为436.65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13.32%。
种种数据显示,如今的爱玛,已是我国电动自行车的龙头企业。然而,作为领头羊之一的爱玛,似乎在资本之路上走的并不顺利。
2019年9月5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书。爱玛科技在招股书中称,拟发行6500万股,拟募集资金16.80亿元,用于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配件加工制造、整件喷漆生产线等12个项目的建设、升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招股书数据显示,爱玛科技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89.9亿元,同年,雅迪控股和新日股份的营收分别为99.17亿元和30.5亿元。
3个月苦苦等候,本以为上市终于指日可待,却没曾想到,突发变故!
2019年11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公告,鉴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一位从事IPO服务的律师分析称,从取消原因看是有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需要核查的事项核查清楚就可以上会。
核查事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爱玛能否顺利通过核查也属未知……至此,爱玛公司的上市之路似乎又将告一段落。
用“又”这个字来形容爱玛上市遇阻,是与2018年爱玛科技的IPO之路有关。
2018年6月,爱玛就曾首次公开披露招股书,踏上过IPO之路。而在当时,同行业的雅迪已经上市满2年、新日也已上市1年有余,除此之外,在2018年10月19日,新兴的小牛电动登陆美股,成为业内继雅迪、新日之后的第三家上市公司。反观爱玛,在招股书披露半年过后,证监会针对爱玛招股书提出了一系列堪比“灵魂拷问”的反馈意见,就规范性、信息披露以及财务会计资料三大方面的总计58个问题要求爱玛科技在30日内进行答复。一举严厉“拷问”让爱玛措手不及,此后,爱玛上市一事便不了了之,直至今年9月,才再起波澜。
据有关媒体报道,早在2012年,爱玛科技便在筹备IPO上市,但由于当时内部管理层之间出现问题,使得爱玛科技上市计划被迫搁浅。
此后的这7年时间,本以为已有充足准备的爱玛,却没想到接连两次出现上市前被突然中断的情况。其中原因或与爱玛科技产品质量问题频发、业务“带病”发展等有关。
“带病”上市、过会取消,或遭友商精准“狙击”
在此前媒体报道中,大部分观点认为爱玛科技IPO上会审核被取消的最直接原因是上会前一天遭遇专利诉讼。11月27日,据媒体报道,爱玛科技遭遇专利诉讼,原告浙江一企业近期将爱玛科技等公司诉至杭州中院,该法院已于11月26日正式立案(编号:2019浙01民初4159号),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涉嫌侵权产品是爱玛科技的in麦车型,涉诉金额约3000万元。”
虽然爱玛科技随后作出了回应,称此事不会影响爱玛科技上市进度,但是爱玛话音刚落,当日就收到了证监会关于爱玛科技IPO审核取消的公告。两件事先后发生且间隔时间之短,难免让人将其联系起来。
事实上,爱玛的上市隐患不止如此。此前,爱玛因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过大、涉嫌资产重组利益输送等曾被媒体喻为“带病上市”的企业。
2018年“315”前后,多家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电动车抽查报告,其中爱玛牌TDT530Z、TDT2019Z、TDW1020Z MINI、TDT612Z、TDR311Z、TDR320Z型号均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据悉,这些型号主要涵盖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百公里电耗、反射器和鸣号装置。此外,2019年8月,由于3C证书注销,爱玛科技部分型号电动自行车被北京市监局禁止在北京销售。
产品品质问题频现似乎并未引起爱玛足够重视,其仍然保持着重宣传轻研发的趋势,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趋势使得爱玛竞争力日益减弱。
招股书显示,2016至2018年,爱玛科技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43亿元、2.12亿元、2.24亿元,占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约31.99%、80.61%、52.1%。近两年广告成本在净利润的占比均超5成。
相比之下,产品研发这一块的投入便少了许多。2016-2018年同期投入到研发上的费用分别0.96亿元、1.16亿元、1.50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9%、1.49%、1.67%。由此可见,爱玛科技对产品的研发明显不足。
“一味重金广告宣发的爱玛科技,还有这么多的产品问题。值得强调的是,相比外表粉饰,内在品质才是根本。”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在产品上的问题外,爱玛在资本上的动作也曾引发质疑。在2018年底,证监会针对爱玛招股书提出的反馈意见中,曾对资产重组一事提出过疑问。2015年3月,爱玛科技将旗下爱玛体育的全部股权作价1亿元分别转让给三商投资和天津富士达。其中,49%股权转让给三商投资,51%股权转让给天津富士达。2018年1月,富士达将其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三商投资,同月,爱玛科技又收购了爱玛体育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代价3.02亿元。此后,爱玛体育被注销。
据GPLP犀牛财经报道,爱玛科技实控人张剑在2017年11月6日之前正是三商投资的实控人,且天津富士达曾经与张剑的代持人徐鹏共同成立了天津邦德富士达公司。因此,证监会要求爱玛科技说明以上行为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情形等。
中国微型电动车联盟副秘书长刘洪曾在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行业(电动自行车)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利润已经很低,上市的好处是多方面的,提升知名度、扩大生产规模等。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想要上市的爱玛必须先解决好自身的一系列问题,精准找到符合自身特性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获得市场认可。
“上市,是爱玛科技的必然选择。”一位爱玛科技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时至今日,爱玛科技波折不断的资本之路仍在继续前行,好事多磨,换个角度来看,或许上市之前面临的这些阻碍也是在留给爱玛科技足够时间去思考,找准未来的发展方向,日后在资本市场才能有更强的竞争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行之际,行业进入洗牌期,随着标准化、规范化成为关键词,各大企业都开始精耕细作,打磨自身产品的品质竞争力。其中取舍,值得爱玛思考。